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资字﹝2018﹞2254号)文件,经我会2020年3月25日第23次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对我会31台(件)破损严重,无法修复以及使用年限超过报废规定期限的资产予以核销,核销资产31台(件),价值245301元。其中:通用设备类29台(件),价值243623元;家具用具类2台(件),价值1678元。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并做好帐务处理。 附件:核销资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