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官方微博
青海省红十字会
分类浏览
一般援建项目
一般硬件建设项目
玉树重建
核心项目
组织架构与保障
备灾救灾
应急救护
玉树民生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芦山重建
博爱家园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
中国红十字总会援建博爱家...
青海省红十字会援建博爱家...
玉树实施的博爱家园
青海省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试...
彩票公益金博爱家园项目
博爱家园申报资料
红会助力生态
红会助力生态通知
2018年
2019年
红会助力教育
红会助力教育通知
贫困高中生救助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贫困预科生助学项目
2016级贫困预科生救助...
2017级贫困预科生救助...
技能培训
唐卡培训
红十字书库
2010年
2011年
2013年
“6个核桃.读书慧”书库...
2015年
爱心陪伴成长
普惠无忧
香港红会学校为本项目
第一期香港红会《学校为本...
第二期香港红会“学校为本...
2019
2020
2021
红会助力健康
红会助力健康通知
医师培训
乡村医师培训
基层医师培训
小儿医师培训
先心病救助
上海能近公益基金会援助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助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5年天使之旅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白血病救助
白血病救助通知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助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脑瘫救助
2014年
2015年
2019年
2020年
白内障救助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助
2014年“新春走基层—...
小儿疝气救助
唇腭裂救助
嫣然天使基金援助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包虫病救助
包虫病救助通知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玉树博爱助医
救护关爱生命
救护关爱生命通知
博爱助困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博爱助残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博爱助孤
2015年
博爱助老
其他救助
2016年
2018年
合作类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香港红十字会支持青海省红...
2018年
2020年
更多救助信息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青海省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1981-11-21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1-8252055
    传真号码:
  • 0971-8252292
    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捐款方式
    户 名:
  • 青海省红十字会
    账 号:
  • 63001513737050016350
    开户行:
  • 建行西宁北大街支行

    户 名:
  • 青海省红十字会
    账 号:
  • 82010000000709863
    开户行:
  • 西宁农商银行北大街支行

    户 名:
  • 青海省红十字会
    账 号:
  • 0712201000369620
    开户行:
  •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邮局汇款
收款人:青海省红十字会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东办公楼楼三楼
邮编:810000
(注:请在汇款单上标明款项用途,如需邮寄收据请标明收款人及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网站首页 » 相关规章 » 正文
  • 关于印发《青海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预算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

 

附件3:

 

青海省红十字会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以及《青海省红十字会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支出范围是指我会预算经费、专项经费、捐赠资金和代管项目经费等所有经费开支。具体包括:日常运行经费、日常人员经费、暂付款、暂存款、固定资产、材料、专项经费、捐赠资金和代管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  各部室、备灾救灾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经费开支均要按照当年下达的预算方案,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  日常运行经费管理

  第四条  日常运行经费是指为维护我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预算安排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取暖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物业费、购置费、固定资产修缮费等。

  第五条  各单位日常运行经费开支,按照我会下达的预算指标严格控制。

  第六条  各单位经费报销时持有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原始凭证一律要求填写购买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报销单据上必须注明经办人、证明(验收)人及资金用途。统称办公用品的单张发票要求附清单;非财政收据和白条子(即无财政监制章也无税务监制章)一般不予作为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须附说明并加盖购买单位公章后签署证明人,由本单位责任人审批后报财务事业部审核;1000元以上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只能办理转账。特殊情况,必须在经办人员写出书面原因后经财务事业部负责人审批报销。非当年发票一般不予报销。

  第七条  医疗(住院、医药)费按国家统筹医疗管理办法审批核报。

 

第三章  日常人员经费管理

  第八条  日常人员经费是指人员工资、编外人员工资性支出以及劳务费支出。人员工资按人事部门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造册发放。

  第九条  各单位支取各项日常人员经费,必须填写会财务事业部设计的统一表格(一式两份),并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经财务事业部审核后方可支取。

  第十条  各种人员经费及补助性支出由各归口管理部室按规定的费用定额标准审批。如,临时工工资(包括三金)、职工探亲费、司机出车补助等由办公室审批;职工困难补助由机关党委审批;劳务费由经费责任人按经费渠道审批。

  第十一条  各单位领取各种补贴、津贴、劳务费等必须附详细清单并由领款人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要求,由财务事业部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往来款项管理

  第十三条  往来款项是指我会各项资金运动中发生的暂付、暂存和预付、预收的款项。暂付款只能用于公务性支出。

  第十四条  各部室负责人和财务部门按照《青海省红十字会公务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审批暂付款,干部职工在填写“借款单”时,要求逐项填写。暂付款管理应采取专借专用、手续齐全、及时结算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财务人员督促按时冲报或还款,借款在经济活动结束后两周内结清。

  第十五条  预付给外单位的各项工程款、设备款、材料款等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执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决算,经审计后及时结账。

  第十六条  办理各种借款,必须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来财务事业部办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人员或聘用人员代为办理。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借款。

  第十八条  财务事业部每年定期按单位和借款人发放催报单。经催报无效的欠款,从欠款人工资中扣回。

  第十九条  借款人离会时借款未还清者,不予办理离会手续。

 

第五章  专项经费支出

  第二十条  专项经费是指我会预算安排的用于专项业务经费。包括仓储费、群众卫生救护宣传及培训费、造血干细胞经费、画册印刷费、志愿者经费、网络建设及维护费、培训费等专项经费以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资金来源包括上级财政拨款、我会自筹和接受赞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