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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一个基层红十字组织。在村委会干部中指派1-2人兼任红十字工作,落实一间办公室(价值2万元,30个项目点)。
2、印发一批红十字宣传资料(包括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红十字急救业务知识书籍以及有关宣传品,价值2万元,30个项目点)。
3、配发红十字博爱急救箱(价值1万元,30个项目点)。
4、装备一批救助救护物资(包括大、小毛毯、棉被、棉衣、衣服、裤子、家庭应急包、红十字志愿者急救包,价值10万元左右,30个项目点)。
5、帮助一个生活服务类项目。根据实际配备一些生活设施,如牧区炒面生产机和农区压面机、磨面机等(价值3万元,30个项目点)。
6、配备一套计算机网络设备(价值1万元,30个项目点)。
7、培训一批红十字志愿者和救护员培训经费(4万元,30个项目点)。
8、建立社区博爱基金,无息小额贷款(10万元,30个项目点)。
9、省、州地(市)、县项目管理费(6.5%,30个项目点)。
以上项目全部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或集体采购完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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