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级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各级红十字会能力建设,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经第29次执委会研究,总会将从今年开始,在三年内拟投入一亿元人民币非定向资金,用以支持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博爱家园)三项核心工作。
关于申报红十字核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加大对各级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各级红十字会能力建设,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经第29次执委会研究,总会将从今年开始,在三年内拟投入一亿元人民币非定向资金,用以支持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博爱家园)三项核心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资金投入方向
(一)备灾救灾工作
1.专业化救援队建设:立足于建立标准统一、分工明确、装备配套、定向救援的专业化救援队,促进若干类型的救援队标准化建设,支持地方红十字会组建区域化的专业救援队。
2.备灾救灾能力建设:支持各省、地市备灾救灾中心设备装备配备、信息化和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建设。
(二)应急救护工作
1.倡导性应急救护培训:支持地方红十字会在当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应急救护与紧急避险课程培训或公益讲座,提高领导层面对应急救护培训的重视,争取政策支持。
2.应急救护标准化建设:按照总会“四统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要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标准化建设。
3.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支持地方红十字会在社区、学校等单位举办公益性应急救护课程培训或讲座,开展救护演练、竞赛等宣传活动。
(三)“博爱家园”项目
在社区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普及红十字特色的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建立博爱基金,发展生计,增强社区自我发展的综合实力。
1、项目内容包括:
①硬件建设:根据社区居民需求,选择性地修建小型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等基础设施(如逃生路、逃生桥、防洪坝、避难场所、垃圾池、安全饮水工程、基础卫生设施、文化广场、居民活动室等),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硬件水平;
②软件建设:传播红十字知识和价值,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组织应急演练,开展相关培训,增强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软实力;
③组织发展:建立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服务,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④生计发展:建立社区博爱基金,发放小额借款,扶持居民发展生产,并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实现资金滚动循环使用,促进社区经济持续发展。
2、预算标准:
每个项目点平均预算35万元人民币(含省、市、县级红会费用),其中:硬件建设不超过15万元,博爱基金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及原则
(一)资助范围
面向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以省级红十字会为责任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和管理职责,必要时,省级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市县级红十字会具体承办。
(二)资助额度
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项目资助额度,资助上限为500万元,按项目周期分两次拨付(项目启动拨付80%,项目验收拨付20%)。
项目立项后,要求地方红十字会争取地方财政予以不同比例的经费配套。总会与地方资金投入比例为:东部2:8,中部5:5,西部8:2。总会资助资金的拨付以地方配套资金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为前提。
(三)资助原则
1.发展思路清晰。项目工作开展具有较强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有较为清晰的发展思路和较为成熟的工作设计,有明确绩效目标与受益人群。
2.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当地党委政府重视项目开展,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健全,有一支较强的干部队伍和完整的组织网络,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3.具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的能力。项目重点向社会动员能力强、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的省份倾斜,建立支持项目开展的专家团队。
4.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项目重点向中西部和国家级贫困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年4月-6月)
1.成立项目专家委员会:总会成立由有关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的总体指导、评审、监督;
2.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立红十字会核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核心项目办”),在总会的领导下,委托训练中心负责项目管理职能,具体承担项目需求调研、评审组织、监督评估等工作。
3.项目申报: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接受各省级红十字会项目申报;
4.专家评审:项目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主要从项目内容设计、预期效果、工作基础、资金运行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分专家个人独立评审和专家集体评议两个阶段,个人独立评审由专家按申报类别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分并撰写意见,在此基础上举行专家讨论会进行集体评议,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形成最终意见。
5. 项目审批:专家评审最终意见报总会执委会审定,总会与入选项目单位签订协议并划拨资金。
(二)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5年5月)
1.启动项目:各地红十字会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督导: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督导,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督导和评估,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资金投入的重要参考条件;
3.项目经验交流:每年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专题实施进展经验交流研讨会,以项目管理专家授课、各地经验交流研讨的形式开展,提高各地红十字会专干能力,统一项目实施标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中期评估:项目实施中期,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反映项目实施进度和阶段性成果的报告资料,总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5.项目验收。项目结束,项目实施单位提交反映项目成果、受益及影响的报告资料,总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聘请第三方进行项目审计。
(三)总结阶段(2015年6月)
1.项目总结:召开项目总结会议,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2.发布项目成果:发布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典型案例等相关成果,并进行媒体宣传。
四、具体事项安排
1.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立核心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由中国红十字会训练中心受总会委托履行项目管理职能。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报送管理办。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6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5份;(2)《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请各地将《项目申报书》及电子文本发至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联系人:肖敬友;联系电话:010-65224785,13910557661;邮箱:hexinxiangmu@redcross.org.cn)。
2.7月上旬,管理办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3.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议,产生建议中标项目。
4.建议中标项目报经总会执委会审批后,签订合同,开始正式实施项目。
附件:中国红十字会核心项目申报书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