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受地震影响,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出现不同程度人员伤亡和房屋受损情况……
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公里。受地震影响,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出现不同程度人员伤亡和房屋受损情况。地震发生后,省内外社会各界爱心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确保捐赠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省红十字会监事会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12·18”地震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公示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捐赠款物是每一个公民的崇高境界,爱心不分大小,奉献没有止境,每一分钱都是大爱之举,每一件物都是爱的奉献。在接收捐赠款物过程中,除按市场管理要求,对捐赠物资进行新旧品质检验、质量合格检验并作出是否接收的决定外,绝不能有任何偏见和不满。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设立“12·18”海东地震定向捐赠科目,大宗款物捐赠要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或请捐赠方出具捐赠函,约定好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要及时向捐赠方开具由财政部门核发的捐赠票据。
《通知》要求,捐赠款物的使用要符合捐赠方的意愿,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和救灾需求,按捐赠物资用途和灾区需求及时安排使用。凡接收“12·18”海东地震定向捐赠款物,必须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及时准确发送灾区安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挪用,确保所有捐赠款物及时全部用在刀刃上,及时准确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根据灾区群众需求,引导社会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捐赠活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作用的监督检查,根据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邀请当地审计部门对“12·18”地震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示。要充分认识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按要求主动做好各环节的公示工作,确保合法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还对药品及医疗物资的捐赠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