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文明素养,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通知》(中机关文明委发﹝2019﹞2号),省直机关文明委、青海省红十字会将在省直机关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活动(以下简称红十字送健康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在省直机关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提高省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在遇有心脏骤停、溺水、外伤、地震等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自我保护和防灾避险能力,进一步关爱和保障党员、干部、职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助力模范机关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从2019年开始分4年实施,到2022年实现省直机关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全覆盖。
三、培训内容
心脏骤停现场徒手心肺复苏术、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使用、常见急症(心梗、脑卒中、糖尿病急症等)和意外伤害(骨折、外伤出血、扭伤、烫伤等)的预防和现场急救、突发事件(火灾、地震等)中的防灾避险和现场救护等群众性现场应急救护知识技能,以及红十字有关知识等。
四、培训方式
红十字送健康行动由省直机关文明办、青海省红十字会主办,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承办。培训方式如下:
(一)讲座进机关、课程进党校。在省直机关各单位举办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公益讲座,并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
(二)培训红十字救护员。每批每个单位不超过 50人。每次培训超过20人的由承办单位上门培训,培训人数较少的采取多部门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按要求完成救护员培训课程并通过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的,发放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三)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在线学习。各单位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线学习,提高应急救护学习培训的便捷性和普及率。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应急救护学习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把这项为党员、干部、职工送关怀送健康的实事办好。各单位根据实际,按照红十字送健康行动计划(2019--2022年)(附件1)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请填写本单位有关培训具体安排回执(见附件2),于培训前一个星期反馈给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如需调整安排,请及时联系协调。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中心
联 系 人:韩玉英
联系电话:座机 0971--4928180-6180 手机13709753850
青海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联 系 人:田兴锋
联系电话:座机0971--8482649 手机 13997038158
附件:1.红十字送健康行动计划(2019-2022年)
2.红十字送健康行动具体安排回执
青海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青 海 省 红 十 字 会
2019年7月10日